四部门首次联合监管衍生品业务,对行业的健康长远发展意义重大。

国内衍生品业务将迎强监管,银行个人贵金属业务面临清退。近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4部门就《关于促进衍生品业务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对境内持牌法人金融机构从事的场外衍生品业务作出约束,其中提到银行保险机构不得通过柜台与个人客户直接开展衍生品交易,不得为企业提供以非套期保值为目的的交易服务,不涉及标的物实际交割的记账式贵金属、大宗商品、外汇类等账户类产品也在监管之列。

多位衍生品行业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四部门首次联合监管衍生品业务,对行业的健康长远发展意义重大。鉴于衍生品敞口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对专业认知普遍较浅的个人银行客户的保护很有必要,此前原油宝事件震动市场。“银行已经清理1年多的个人账户业务大概率要清零。”有行业人士表示。

一家位于华南的上海黄金交易所(下称“上金所”)综合会员机构内部人士表示,此前银行调整相关业务已经影响了双方合作量,由于银行是上金所交易量最大的会员机构,文件落地后也会形成一定冲击。对于仍有交易需求的个人投资者,未来可能会更多转向有资质的券商与期货公司。

衍生品业务首迎四部门联合监管

在12月5日的第17届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翔透露,按照立法程序,目前期货和衍生品法已经经过了常委会的二次审议,适时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并争取通过。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也表示,《期货和衍生品法》有望在2022年三读后正式发布。

“虽然时间上有些巧合,但征求意见应该已经准备很久了,也是为衍生品法奠定基础。”太和智库研究员陆培丽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在过去长期的分业监管模式下,国内各机构间的衍生品穿透并不清晰,而要实现这一业务的大发展,一方面必须依靠各部门的联合监管进行约束,另一方面也需要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衍生品有两大特性,一个是灵活性,因为底层挂钩资产千变万化,涉及到证券、外汇、期货等;另一个是复杂性,一旦敲出,连锁影响很大。但是普通个人投资者很难理解也意识不到这种影响的严重性。”陆培丽补充表示,这也是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一个重点——信息披露透明化。

《征求意见稿》第五条提议,金融机构开展衍生品交易,应当向交易报告库报告相关交易数据,并妥善保存所有相关数据、交流信息记录等不少于5年。陆培丽认为,如果政策落地,交易报告库将是监管和风险防范的重要依据。但此前,国内此类数据库制度仅适用于证券行业。

从监管范围来看,此次《征求意见稿》重点针对的是场外衍生品业务,即包括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市场等有组织场外市场开展的,与境内企业、个人等通过柜台开展的互为交易对手的一对一场外交易等柜台对客衍生品业务。所谓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协议,其价值取决于利率、汇率、商品、股权、信用和贵金属等基础资产的价值变动。《征求意见稿》强调,衍生品的认定将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其中明确:各参与主体在特定交易场所交易具有未来交割实物特征的延期交收合约,以及金融机构发行的不涉及标的物实际交割的记账式贵金属、大宗商品、外汇类等账户类产品参照本意见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规定还明确银行保险机构不得通过柜台与个人客户直接开展衍生品交易。这也意味着,此前各银行陆续清理的账户贵金属、账户外汇以及代理上金所贵金属等业务,将正式纳入衍生品监管范畴。在此之前,由于此类产品兼具“衍生品”和“理财产品”的特征,因此同时受制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此之前,多家商业银行已经加速压降贵金属等业务,范围既涉及银行自营的账户贵金属业务,也有对代理上金所业务的限制,更有银行将调整范围拓展至账户能源、账户基本金属、账户农产品(6.150, -0.03, -0.49%)和账户贵金属指数业务,方式包括暂停新开户申请、提升风险评级和交易门槛、清理不活跃账户、限制存量客户交易等。其中,兴业银行(19.220, 0.70, 3.78%)宣布将在11月15日后适时对未结清的账户贵金属、账户外汇客户持仓集中平仓、集中解约;平安银行(18.460, 0.36, 1.99%)表示,11月29日后有权代上金所代理个人贵金属交易业务客户办理结清及解除签约。

“纸黄金”面临终结,谁将受益?

“商业银行是国内黄金、白银业务的主要业务推广部门,不管是实物类还是交易类,虽然已经有十几年历史了,但是原油宝事件威胁到了基础金融领域的安全,引起了监管层的重视。”广东粤宝黄金投资总监宋蒋圳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从文件内容来看,已经基本可以确定银行即将对个人账户类乃至代理上金所业务逐渐清零。

“以前尤其一些中小银行在营销上很不负责任,有些为了推销还会利用互联网平台,这对投资者来说必然形成更大的认知偏差。”有业内人士称,此次新规让衍生品回归本质,能够有效保护个人投资者。《征求意见稿》重申了合格投资者概念,要求金融机构应仅面向合格投资者,相关标准由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具体规定,金融机构则需建立有效的客户适当性评估制度,以及完善的销售管理制度和流程。

对企业开展衍生品业务也将受到限制。《征求意见稿》提出,银行保险机构不得为企业提供以非套期保值为目的的交易服务。有业内人士表示,这也会“筛选掉大部分参与者”。

一般来说,商业银行开展贵金属业务有自营与非自营之分,其中自营属于交易所内交易的标准化场内交易;非自营即包括账户类业务与代理上金所业务。虽然此次《征求意见稿》更多指向非自营类业务,但有银行贵金属交易员表示,其内部也在研究讨论文件的具体影响,目前尚有诸多不确定性。

所谓账户黄金/账户白银,又称纸黄金/纸白银,该类产品采用账户记载形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低买高卖以人民币或美元买卖贵金属份额,获取差价利润。而代理上金所的贵金属业务,包括现货实盘合约与现货延期交收业务,即“贵金属T+D”,二者属于类期货业务,存在杠杆,伴随保证金制度和做空机制,其中延期交收业务占据绝对比重,以黄金业务为例,2020年上金所黄金现货合约、延期合约成交分别占比13%、87%。

有业内人士认为,银行贵金属业务近年来虽然发展迅速,但业务占比仍然较小,且不同银行发展成熟程度差异较大。但上金所是国内唯一合法从事黄金交易的国家级市场,对会员代理类业务依赖性趋强,而银行是其280家会员中成交量贡献最大的机构群,也是金融类会员中面向个人投资者销售“黄金T+D”的主要渠道。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银行贵金属业务调整对上金所的冲击不小。

根据2020年年报,上金所全年黄金竞价交易主体中,自营成交量与代理成交量分别为1.11万吨、1.56万吨,且二者一降一增,代理成交中机构成交7016.84吨,代理个人成交8593.00吨。在2.67万吨黄金竞价总成交量中,银行类会员贡献了1.27万吨,占比虽有所下降但仍接近50%。

成交量最大的白银竞价成交中,自营成交量120.75万吨,代理成交量 297.25万吨,其中代理机构成交量(84.89万吨)更是远远低于代理个人成交量(212.36万吨)。据中国黄金(13.960, -0.01, -0.07%)协会数据,今年上半年,上金所全部黄金品种累计成交量双边1.84万吨,同比下降45.46%,成交额双边6.96万亿元,同比下降44.02%。

“我们这边白银比较明显,以前100手差不多10秒就能交易完成,现在需要30秒甚至是1分钟。”一位上金所综合会员机构内部人士表示,其所在公司主要的合作对象就是银行,目前双方的合作已经基本停止,对其业务量产生较大影响。上述业内人士表示,目前能面向个人开展贵金属业务的主要为金融类会员与券商等特别会员,未来有交易需求的个人投资者或更多转向券商及期货公司,最好提前做好准备。相比之下,期货公司交易成本较低但到期需要换合约,券商所售合约更适合长期持有。

不过此前有从业人员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在银行调整个人账户贵金属业务的同时,不少券商也暂停了代理个人业务。近日,多家券商发声表示,若《征求意见稿》落地,券商将成为个人客户间接参与场外衍生品市场的主要入口。叠加近日中证协发布了《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有机构认为场外衍生品业务有望成为有资质券商新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