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17日电(记者王有龄)6月13日,湖北十堰发生一起煤气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召开会议,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和负有主体责任的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进行约谈。

会议指出,湖北省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暴露出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不严不切实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不深入、不扎实,安全隐患被忽视、失控。

会议要求,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认识到没有安全。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并依法依规开展城市燃气经营服务;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责任体系,加强设施设备维护和更新改造,愿加大安全投入,及时消除管道设施隐患,加强危险作业管控,强化用户安全服务,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控水平。

会议强调,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切实履行燃气安全监管职责;要全面理清燃气安全管理链条,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将城市燃气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岗位,对不履行职责的要严肃问责;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发展改革、商务、交通、公安等部门完善机制,加强协调,强化联合执法,形成抓安全的合力。

会议要求,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加强统筹指导,在全省组织开展燃气安全警示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要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全面排查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指导城市细化完善工作措施,加快隐患排查整治;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全面报送事故信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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