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账亮资网资讯分享:卷入1300万杀妻骗保案!民生人寿内控不严收监管罚单丨局外人
民生人寿徐州中心支公司被罚16万。
实习记者魏玉田
51岁的中国建设银行渠道与运营管理部原副总经理陈德因受贿55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65万元。
事实上,一审判决后,陈德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要求宣布他无罪。二审期间,陈德交代了情节,多次表示愿意退赃,请求二审法院从轻处罚,但最终法院根据事实驳回了他的辩护。
裁判纸网近日披露了案件细节。
早在2019年5月28日,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发布的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北京市纪委纪检监察组对中国建设银行渠道与运营管理部原副总经理陈德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陈德严重违反政治纪律,面临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帮助亲属从事工作调动的;违反廉洁纪律,为亲属承揽银行采购业务谋取私利提供帮助的;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罪。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建设银行有关规定,经中国建设银行党委研究,决定开除陈德的党籍和公职,收缴其违纪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相关规定,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决定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陈德的贿赂历史非常悠久。根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2004年至2007年,接受湖南华威金融印刷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杨的请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华威金融公司承揽建行《柜面服务技巧实用手册》、《柜面业务应知应会实用手册》等的印刷业务。非法收受杨给予的钱款三次,共计人民币75万元。
2005年至2009年,接受杨的请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华威金融公司承担建行存折及单据的打印业务。在此期间,华威金融公司承接了建行多家分支机构的大量存折和文件打印业务。
2009年,共收到杨的380万元。2007年,以买房借钱的名义,向杨要了100万元,被的姐姐用来给个体公司增资。截至事件发生时,这笔钱尚未归还。
一审法院判处陈德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责令被告人陈德退赔555万元,没收财产,上缴国库。
陈德苦心经营十余年,受贿所得全部没收,上缴国库。他还被判12年徒刑外加赔偿,可谓偷鸡不成蚀把米。之后,陈德继续上诉,提出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宣告其无罪。
二审期间,当庭变更证据,对一审判决认定其收受杨某175万元及该事实构成受贿罪并表示愿意退赔的事实并无异议;承认原判决认定的收受贿赂480万元的其他事实确实收到了相关款项,但其中100万元是向杨某借款,案发前已归还,另外380万元是李某、杨某经营土地增值取得的股权转让合法收入的一部分。他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杨谋取利益,没有收受贿赂。鉴于陈德的坦率和归还赃物的意愿,他
最终,法院综合判断原审判决认定收受杨某贿赂380万元的事实为受贿罪,具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判决意见正确,本院予以支持。和辩护人分别提出的相关上诉理由、借口和辩护意见,“380万元是李、杨在经营土地增值业务中取得部分股权转让的合法收入,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杨谋取利益,未收受贿赂”,缺乏充分的事实依据,法院不予受理。检察官关于陈德在一审判决中犯有受贿罪的意见是明确的,证据是真实和充分的,是正确的,并被法院采纳。
对于索贿100万元的事实,法院表示,原审判决认定该款项的性质为贿赂,不是借款,主动以借款的名义向杨索贿,依法认定为贿赂。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判决正确,法院予以支持。陈德和辩护人分别提出的“借款已偿还”的相关上诉理由、借口和辩护意见,以及公诉人提出的“本案为一般贿赂,不足以确定索贿情节”的相关意见,无充分证据均不能成立,本院不予受理。
最终,法院判处陈德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65万元,没收贿赂5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