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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游宇

数据滥用、消费者歧视、平台垄断.如何客观看待大型互联网平台的问题和监管挑战?

7月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金融监管蓝皮书: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21)》。报告第一篇为《大型互联网平台的市场行为、监管挑战与政策应对》,为大型互联网平台的监管和治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大型互联网平台的四大问题凸显,带来重大监管挑战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胡滨在发布会上指出,大型互联网平台利用双边市场或多边市场,打造新的供需匹配机制,为数字服务和市场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为金融科技和数字普惠融资发展提供了创新基础。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大型互联网平台存在四个问题:

第一,消费者歧视。一些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对消费者进行分类和形象化,实行差异化定价。极端情况下,平台会直接将无利可图的消费者排除在服务清单之外,导致其经济权益受到严重损害。极端消费者歧视的一种表现是数字鸿沟,即缺乏数字终端或没有数字操作能力的人被完全排除在服务范围之外。

第二,数据滥用。数据滥用是大型互联网平台运营中的一大风险,其中强制授权、过度主张权利、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受益于非法使用敏感个人信息和数据泄露等问题尤为突出。由于大型互联网平台的网络化、开放性和跨界交互性,以及消费者的多占用性,使得大型互联网平台的数据滥用和数据隐私更加复杂。

平台作为数据管理者,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数据使用者甚至数据拥有者,已经超越了数据收集和使用的必要性和合法性。

第三,创新阻碍。大型互联网平台往往试图将技术锁定在对自己最有利的状态,从而避免采用其他创新,甚至利用“预防性”开发和并购来封存可能具有颠覆性的最新技术,以避免威胁自己的市场地位甚至垄断地位。

这对社会来说是巨大的福利损失。阻碍大型互联网平台技术创新的手段包括市场排他性协议和技术标准。大型互联网平台的创新障碍体现在数据垄断和数据屏蔽上。

第四,制度的重要性。第一,大型互联网平台一旦出现技术故障或其他风险,影响会非常广泛,甚至引发重大社会问题。第二,如果平台上的一些交易者偏离了经济运行的预期,可能会因为平台用户的趋同而成为对经济的重大冲击。第三,大型互联网平台的经济重要性也会导致“大到不能倒”的道德风险。大型互联网平台的系统性重要性也体现在它的结构复杂性上。双边、多边的客户结构和多元化的业务类型,意味着风险来源和感染渠道更加多样和复杂,其影响力往往被平台自身低估。

“由于大型互联网平台竞争策略和定价策略的特殊性,在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系统性重要性、平台垄断、跨境管辖、消费者保护、数据安全等问题,甚至带来重大风险。这也给当前的监管体系带来了重大的监管挑战。”胡滨指出。

以平台垄断为例,胡滨表示,部分平台对垄断尤其是数据垄断重视不够,对市场、价格和消费者造成了不利影响,这使得对大型互联网平台的垄断监管需要迅速上升到政策实施的议事日程。

平台垄断很难认定。如何测试

值得注意的是,平台垄断比传统市场垄断更难识别和监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相关市场界定更难。二是以量化指标为核心的市场竞争分析难以反映大规模互联网平台竞争的真实情况。尤其是平台经济用户的多占用使得多个用户主体与多个平台主体之间的影响关系复杂化,传统的市场规模和市场份额指标难以有效反映竞争格局和垄断地位。第三,市场支配地位难以认定。

“国家政策的探索、调整和实践表明:一是平台垄断确实具有一定的严重性;第二,对平台垄断的监管是必要的;第三,大型互联网平台的反垄断,尤其是数据反垄断,是一项重要的监管任务。但是,仅仅通过反垄断手段是不可能彻底解决平台经济存在的问题的。”

为妥善应对大型互联网平台监管挑战,胡滨就如何构建大型互联网平台监管长效机制提出五点思考:

一是实施包容性监管政策框架,鼓励平台经济创新发展;二是关注大规模互联网平台的关联性,聚焦系统性风险防范化解;三是有效应对平台垄断风险,完善垄断监管长效机制;四是充分重视数据主权,构建跨境互联网平台监管框架;五是加强大型互联网平台消费者保护和社会治理。

此外,报告还在2021年银行业监管展望中指出,为有效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将在互联网平台监管中加强金融业务监管。银行机构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的金融活动将成为监管重点,金融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将成为监管内容。